一、对于安置房过户产生的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对于安置房过户产生的纠纷解决方法有:
1.和解。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3.仲裁。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4.诉讼。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
二、安置房有房产证吗
安置房有房产证。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
三、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1.质量上的区别。商品房的价格是和质量挂钩的,因而所选择的材料质量会更好,安全性能更高。而安置房的利润是被限制住了,大多数的开发商为了节约成本而偷工减料,导致房屋质量降低。
2.产权上的区别。商品房是属于完全产权,购房者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安置房是属于不完全产权,虽有房屋所有权,但不一定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后期若是要出售,需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行。
3.交易时间上的区别。商品房的产权证一旦办理到手后,是可以随时进行买卖的。而安置房不一样,必须要住满五年,才能上市交易。
4.性质上的区别。商品房是通过购买得到的,可进行贷款、出售、租赁等活动。而安置房是因为拆迁而分配的房屋,其买卖受到诸多方面的限制,且存在的风险非常大。
5.享有的权益不同。商品房的购买者,是享有占有、收益、处分等权益,因而可进行房屋的转让、出租、赠与等。而安置房是拆迁分配的房屋,是不享有这类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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