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双重
事实上,交通事故和工伤属于赔偿的两个范畴,其所参照的法律法规都是不同的。因此,在特殊条件下,当事人是可以进行工伤或者是交通事故的双重赔偿的。下面就是关于双重赔偿的相关依据:
首先来看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文件中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无论是企业还是事业的单位,个体上商户,都是工伤保险的范畴之一,用人单位或者是个人都需要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我们日常中所包含的五险其中就包含了工伤保险费用。当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为工伤的事故遭受到了人身的损害,此时参照国务院的《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请求工伤保险的赔偿。
此时针对的部门是指社会保障部门,而不是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没有建立工伤的保险关系,或者是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用的,当发生了工伤事故时,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国所说明的补偿依法补偿。劳动者在进行领取相应的赔偿金时,其本人或者亲属对于工伤赔偿存在异议的时候,此时已经涉及到劳动争议事件之中了,不能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需要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时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关于工伤的相关解释,可以发现当发生工伤事故的时候,其赔偿的对象往往是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进行承担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依法赔偿。
而对于交通事故来说,根据我国的《道理交通安全法》中的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中的第五项,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行驶的时候因为当事人的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同时第七十六条中还有规定,对于机动车所造成了交通事故中,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进行强制保险的范围之内予以一定的赔偿,超过的部门,按照双方的过错,以及其过错对结果的严重性而言的程度进行赔偿。
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一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了交通事故,由过错一方进行赔偿;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按照各自过错程度折算比例进行赔偿。
二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如果确定是由于非机动车(行人)的过错造成的,依法减少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最后是非机动车(行人)故意的,如碰瓷,这种机动车不承担责任。
在发生工伤和交通事故双重伤害的时候,可以参照各自的法律依据,依法请求相关部门(个人)进行赔偿。法律支持受害人在此情况下申请双重赔偿。延伸阅读:工伤鉴定的材料有哪些?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工伤赔偿双份赔偿吗怎样确定职工工伤鉴定标准
二、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
1、一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保留劳动关系,发放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3)养老保险待遇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2、二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保留劳动关系,发放伤残津贴;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3)养老保险待遇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3、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保留劳动关系,发放伤残津贴;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3)养老保险待遇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4、四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保留劳动关系,发放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3)养老保险待遇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5、五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工作;难以工作的,发放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的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18个月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交通事故工伤赔偿规定
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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