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该房屋是家庭成员按份共有的,那么按照之前共有的份额进行分配即可。如果该房屋是家庭成员共同共有,那需要协商处理,如果协商达不成一致,那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家析产。
一、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是怎么处理的
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应当由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处理,并协商确定分配方案,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起诉要求分割财产,如果一方能证明同居后取得的收入或财产归自己所有,或者财产是一方基于人身关系取得的,该财产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如果同居期间经济混同,双方对共同购置的财产有争议,首先要看当事人在同居期间有没有对该财产进行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会按照一般共有关系来处理,视为按份共有。分配时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来确定具体的份额。
二、房产证母亲名下,爸爸去世,母亲能把房子卖了么
房产证上是母亲的名字,如果房子是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那么即使没有父亲的名字,该房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各一半。父亲去世,如果没有遗赠或者遗嘱,那么则发生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将对父亲的那一半房产进行平等分配,也就是如果爷爷奶奶在,爷爷、奶奶、妈妈、父母的子女,所有这些人加在一起有几个人分几份继承父亲的份额。如果妈妈要处理该房屋,则需要爷爷奶奶和子女放弃继承,妈妈获得该房屋的全部份额。
三、家庭财产纠纷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家庭财产纠纷的处理原则有:
1、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其他家庭成员共有人同意,有人处分家庭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其处分无效;
2、当家庭对家庭共有财产的性质发生了争议时,对凡不能证明是按份共有的均推定为共同共有,并按共同共有的有关原则对该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处理;
3、家庭成员对共同共有财产应经协商一致后再行处分,否则应认定为无效;对于明知有的家庭成员在处分共有财产,其他家庭成员不提出异议的,则该处分家庭共同财产行为视为已被其他家庭成员所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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