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为什么一审终审
仲裁一审终审的原因有:
1.仲裁主要是因解决商事活动纠纷而产生并发展起来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特别在海商领域,为了提高争议解决的效率,减少当事人缠诉而扩大损失,所以采用一裁终局。
2.当事人的自愿性是仲裁最突出的特点。仲裁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在仲裁制度中,其他一些规定如仲裁员选任也为仲裁结果的客观公正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基础,使仲裁结果容易被当事人所接受,发生当事人要求上诉的情形相对很少,因而实行一裁终局也是合情合理的。
二、离婚诉讼是一审终审吗
离婚诉讼不是一审终审。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为两审终审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一审终审可以再审吗
一审终审的案件不能上诉,但是可以申请再审。
再审立案阶段一般属于形式审查,主要审查提出再审申请是否在二年内,申请人有没有再审权利,提出再审的生效判决是否允许提出再审申请,申请再审的事由是否符合民诉法179条规定,申请再审的法院是否有再审管辖权,再审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该阶段的重点是准备再审材料和起草一份高质量的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准备好再审材料后,递交给有再审管辖权法院的立案部门,由立案部门对再审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一般会给再审申请人一份受理通知书。
全文6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