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及金额仅在三百多美元的盗窃案件而言,法院是否做出定罪判决需结合实际案情进行全面分析和综合判断。
在普遍情况下,当被盗窃的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了一千美元到三千美元这个区间时,便可以定义为“数额较大”,从而被视为盗窃罪成立的条件之一。
然而,若犯罪嫌疑人存在如多次实施盗窃行为、进入他人住所内行窃、携带凶器进行盗窃、以及从他人衣袋或提包里秘密窃取财物等特殊情况,即便其盗窃所得金额尚未达到上述较大标准,亦有可能被判定为构成盗窃罪。
针对仅仅是盗窃了三百多美元这一特定数额的情况,通常并不能直接认定为构成盗窃罪,但仍有可能面临由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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