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自其缔结之日起便具备了法律约束力与强制性。
然而,倘若该预售合同未依照法定程序登记备案至相关监管机构,那么它对于第三方而言,将不具备法律效力。在房产交易过程中的合同备案环节,通常是双方在签署房屋预售合同时,先行完成网上签约备案工作。此项流程的时限为自签约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需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申请。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全文4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