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通常有以下两种委托方式:1、受害人方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有时不会认可,这是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所以,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要考虑对方能否接受。2、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一般先征求双方意见,如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选定评定机构的,则由该机构评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机构进行评定。这种情况下伤残鉴定结论很难被推翻,如果对受害者一方不利,则会造成极大的损失。
发生交通事故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后的30天内,可以做伤残鉴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30天。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申请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有资格的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中心申请鉴定;
2、在受理申请后,被鉴定人到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
3、鉴定结果确定后,领取伤残鉴定报告。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身份证;
2、委托鉴定书;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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