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纠纷有哪些调解方式
医疗纠纷有以下调解方式:
1.医患双方直接或通过医院所在地县市区级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协商调解,解决医疗纠纷;
2.患者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介入调解,依法处理医疗纠纷;
3.诉诸法律手段,由法院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用什么标准来赔偿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三、医疗纠纷调解应注意什么
1.调解以当事人自愿为基础;无论是调解的进行、调解协议的达成还是调解协议的履行,都需要当事人的自愿和合意。当事人的自愿是调解能否进行的基本条件。
2.调解没有严格的固定程序;调解并没有固定的规则,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愿意继续调解,可以马上终止,因而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3.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调解书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其所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能否实现,主要依靠道义力量。
全文6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