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能够用奖金替代加班费。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休息日未补休的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
奖金和工资可以算扣税吗
年终奖个税可以采取单独计税方法,无需专项附加扣除。
1、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对纳税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奖金全额除以12个月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以避免部分纳税人因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后提高适用税率。
2、《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专门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可以自行选择计税方式,请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以便于纳税人享受减税红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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