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上班是否算工伤?需如何赔偿?
时间:2023-07-11 09:25:31 42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如果劳动者遭遇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赔偿的,如果有工伤保险的,可以申请保险理赔。一般来说,只有在工作中造成的伤害才属于工伤,上班路上发生车祸,算工伤。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4)机动车事故。

上班途中出车祸算工伤吗

上班途中出车祸的,不一定属于工伤,如果职工本人在该车祸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的,则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在员工必须经过的路线和合理时间内发生的车祸,也可视为工伤。职工是否负主要责任可以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判定。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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