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债权的清偿顺序,你就知道为何银行喜欢抵押物了。
清偿顺序:
担保债权——破产费用——共益债权——职工费用及保险——所欠税金——普通破产债权——优先股——普通股。
注意担保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如果担保物变卖以后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未清偿部分可以列入破产债权继续要求清偿。担保债权后面的,从破产费用至普通破产债权,都属于破产债权。
假设一家企业破产,我们看看模拟的过程:
1、首先是银行对担保物实行保全,也就是先把自己的猪肉占住。当然债权里面的有担保的债券,以及担保借款等也属于这一类。各家都先占住自己的猪肉。
要注意了,如果担保物灭失的,不好意思没有优先受偿权了,乖乖排队到后面去。(变成清偿次序最末的普通破产债权)。
所以你就能理解为何抵押贷款最喜欢不动产了。因为土地和房产,去国土及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以后,就跑不掉了。企业想卖的话要先解抵押,也就是要先跟债权人一起去办解抵押手续。贷款还清前,没有哪家银行会去先解抵押的。所以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担保物。
如果担保物是机械设备、汽车船舶之类的,那就没有那么安全了。因为即将破产的企业,你懂的,很多东西莫名其妙就找不到了。
各家有担保的债主们,开始转卖自己的担保物,收回债权。如果转卖后除掉本息还有剩余的,要还给债务人。(主要也是用于还后面的债务)。如果变卖后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未清偿部分变成末尾的普通破产债权。
谁也不想到后面去排队,于是在当初贷款的时候,就要求担保物的价值高于贷款额。所以你就能理解房产的三成首付了。
除了抵押物担保,还有两种担保,一个是责任人担保((一般是母公司担保、担保公司担保,好基友的公司担保,放在小微就是互保、联保),一个是质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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