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卖了是不能销户的,只能过户。买卖双方在工商部门监督下签订二手车销售合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部门执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方可办理车辆过户或过户手续。并且在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转让证书由买方保存,卖方也应保留一份副本以备将来使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车辆已经报废但是手续没有销户怎么办
车辆已经报废但是手续没有销户情形处理具体如下:
1、车辆已经报废的但没有办理注销手续的,可以补办注销手续;
2、当事人可以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材料办理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七条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二)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三)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四)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五)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属于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属于二手车出口符合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的,二手车出口企业应当在机动车办理海关出口通关手续后二个月内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八条属于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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