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跟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有关规定进行量刑。在确定刑罚期限时,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
《刑法》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一、案件公诉以后多久判刑
公诉案件中,从案件的公诉起,公布开庭审判,到判决的结果的公布,这个时间是由其案件的主审官决定的,因而时间有长有短,但是,都不可以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
一般的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普通案件应当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审理完毕,这是对于案件较为简单清晰的情况。但是像案件较为复杂的,比如集团型的作案、流窜作案这些类型,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将审理时长延伸两个月。
二、公诉案件可以调解吗
公诉案件不可以调解。因为我国法律把公诉案件的追诉权授予给人民检察院,公诉类案件,被害人没有权利决定是否起诉。即使公诉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私下进行调解,检察机关仍然有权依法提起公诉,不受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限制,并且人民法院仍然可以依法进行审判。所以,公诉案件的调解行为,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案件符合法定条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和解。和解后,检察院以及法院都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可以和解的案件,一般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过失犯罪,或者是因为民事纠纷而产生的轻微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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