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强制猥亵拘留多久时间
存在猥亵行为的刑事拘留最多三十七天,三十七天之内决定是否逮捕。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猥亵行为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猥亵的,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遭人猥亵拿不出证据怎么办
如果被威胁,拿不出证据,应该第一时间报警,警方会在接到报警处理后调查证据。在我们国家任何违背法律或者事实甚至规定,必须要有相应的证据,才能够受到相应的判刑,特别是猥亵这样的情况,如果没有直接的证据,可以通过正确的方式捍卫自己的权利,首先来讲,如果是未成年人被害,那么可以通过陈述作为案件的证据,但也不是绝对的证据,毕竟没有证据就没有说服力,就算是未成年人也不能仅仅只靠一面之词,就能判定对方有猥亵罪。
《刑法》只惩罚以强制方法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不能视作犯罪。其次,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三、涉嫌犯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强制猥亵、侮辱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权利。
犯罪侵犯的对象为他人或者14周岁以上的公民。
2、客观要件
强制猥亵、侮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3、主体要件
强制猥亵、侮辱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4、主观要件
强制猥亵、侮辱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行为人有无奸淫的目的,是强奸罪和本罪相区别的一个重要标志。
四、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普通)强奸罪的区别有哪些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普通)强奸罪都是侵犯妇女身心健康的犯罪,在客观上都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
二者的区别表现在:
(1)客观方面不完全相同:前者是对妇女强行实施性交以外的猥亵、侮辱行为;后者是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
(2)主体不完全相同:前者的直接正犯既可以是男子,也可以是妇女;后者的直接正犯只能是男子。
(3)主观故意内容不同:前者不以强行奸淫为目的;后者以强行奸淫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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