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合同是可以代签的。但是代签卖房合同是否有效视情况而定: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3.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经过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
买卖房子的合同怎样写
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2)标的物的基本情况。合同应载明标的物即房地产的座落、地号、产权所有人、产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房屋建筑面积、占用土地面积、房屋结构、四至界限、附着物、附图等;
(3)如系出让土地,载明剩余使用年限;
(4)房地产成交价格;
(5)房地产价金的币种、支付期限和方式。合同应载明以人民币或某一特定外币支付房地产价金,一次性或分期支付以及最后付清的期限;
(6)定金。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定金可以充抵房地产价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7)房地产交付时间;
(8)卖方的产权保证条款。卖方保证出卖的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卖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卖方负责赔偿;
(9)违约责任。双方可以约定违约时应支付一定比率或数额的滞纳金;
(10)税费负担。在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时应缴纳的税费,由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11)纠纷的解决。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纠纷的解决方法;
(12)生效条件;
(13)其他约定的条款。
买卖房屋需要的材料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转让合同等材料;
2、如果房屋属于两人以上共有的,还需要提交房屋共用的相关证明文件等。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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