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犯罪分子在被判决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之后,其所受的刑罚已经履行或获得了豁免权,那么只要在往后的五年内再次犯下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便可视为累犯。针对此类情况,应给予其更为严厉的惩罚,但这并不包括那些由于疏忽而导致的犯罪行为以及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所述的期限,仅适用于那些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且该期限自假释期结束之日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全文4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