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和配偶继承遗产的比例
子女和配偶继承遗产的比例:通常情况下配偶和子女的继承比例为1:1。继承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般在继承开始后,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由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且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份额均等,但继承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产分配不均可以起诉么
遗产分配不均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家产分配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原则上是由各继承人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遗产分配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遗产分配的原则有:
1.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2.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4.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n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n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n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n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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