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偷税漏税,偷税漏税人是第一责任人,公司企业偷税漏税,法人代表、直接责任人、直接主管的责任人员是第一责任人。
一、公司法人变更后之前偷税的责任承担人是谁
公司法人变更后之前偷税漏税的情况由原法定代表人承担。因为法定代表人变更之前的偷税漏税行为是在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时期发生的,是原法定代表人参与实施的,所以责任承担者应当是原法定代表人;
如果原法定代表人对于公司的偷税漏税行为不知情的,则不需要负责,由偷税漏税行为的直接责任人承担责任。不论怎样新的法定代表人都不需要对变更前公司的偷税漏税行为承担责任。
二、什么是偷税漏税行为
偷税漏税是指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其次,自然人偷税漏税额的,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后,单位偷税漏税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三、偷税漏税的行为后果有哪些?
当事人举报偷税漏税之后,对自己来说没有不利影响。但对纳税人来说,若是实施偷税漏税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逃税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为人构成逃税罪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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