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主动离职,合同到期即止,劳动者办理好工作交接,按照公司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相关手续,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3、有研究表明,员工不满意程度与缺勤率之间的相关程度并不很高。即工作不满足可能只是影响员工缺勤率的众多因素之一。例如,即使人们真的不喜欢他们的工作,但如果他们认为工作对于维持自己的生计或完成一个重大项目有重要意义的话,他们也可能不会选择缺勤;另一方面,一些员工可能非常不喜欢他们的工作,但他们只是在工作中偷懒或消极怠工,以表示自己的不满,而不是选择缺勤。
4、员工离职的另一极端形式是跳槽。员工对工作的满意度越低,他们考虑辞职的可能性就越大,同时付诸实施的可能性也越大。但研究发现,员工不满意与跳槽意向之间有较高的相关性,而与实际的跳槽行为之间却只有中等偏下的的先关性。很多员工的个人因素,如职业经验、经济状况等让其难以最终做出跳槽的决定。一些研究证明:员工的经济状况以及找到一份可以接受的新工作的可能性是影响员工跳槽的重要因素。由此,研究者们推测,失业率对于员工工作满意度及员工流动率之间的关系有一定的预测作用。在失业率低的条件下,工作满意度和员工流动率的相关程度要高一些。这是因为,当失业率低时,人们认识到他们还有许多其他的工作机会,于是当对目前工作不满意时,倾向于辞职去寻找另一份工作。相反,高失业率限制了员工选择其他工作的机会,他们宁愿保持原有的工作,尽管他们或许对这份工作很不满意。因此,失业率越高,工作满意度和员工流动率的相关性越低。
一、薪酬福利与激励机制的作用是什么
薪酬福利与激励机制的作用是:(一)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合理的薪酬对于员工在工作上的表现有着极大的激励作用,员工对工作有着很大的动力,提高了工作的效率与工作质量,保证了个人绩效的提升,进而促进了企业的绩效,员工在工作上的优秀表现,薪酬就会不断的增加,薪酬增加了,积极性与主动性又在不断提高,又能够很好的完成工作任务,这样循环往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就能够长远的保持。
(二)加强企业的凝聚力;激励作用不仅能影响到个人,也能够影响到其他人,一个人通过薪酬激励而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为自己在工作方面提供了很大的动力,渐渐的也会影响其他人,员工与员工之间达成了共同进步的目标,加强了员工与员工之间团结协作的能力,在此情况下企业就自然而然形成了向上力与凝聚力,通过激励机制,在促进企业员工的团结凝聚力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帮助企业不断的吸引人才:拥有人才是企业提高竞争力的主要动力之一,对人才的招揽,再进行一定得培训,符合企业的对人才的要求,在薪酬方面对员工加以鼓励,避免了人才的流失,以及一定程度上避免
T工会跳槽的现象,让员工能够感受到在企业的有用之地,在企业能够最大化的提高自己的能力与发展空间,员工在企业中能够享受到其他企业所没有的福利,让员工能够尽心尽力为企业服务,企业在员工心里留下了很好的口碑,一传十十传百,企业的名声在外,自然而然的吸引着大量的人才,因此一个有效的激励机制是吸引人才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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