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人民检察院所属部分车辆拍卖公告
根据《浙江省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将上虞市人民检察院所属部分车辆于2005年5月16日上午9:30时在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
一、标的基本情况:
编号车辆牌号起用时间备注起拍价(元)
1浙DW5721普桑轿车(330K8BL0L)1994保险至2005年4月30000
26日,缺附加税证
2浙DW5695普桑轿车(330K8BL0LSDL)1996保险至2005年5月36000
17日,缺附加税证
3浙DW5651普桑轿车(330K8BL0L)1993缺附加税证及保险29000
4浙DW5687小型普通客车1995保险至2006年3月29000
(金龙XML5021XQC)24日,缺附加税证
二、报名对象及范围:本市内所有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2005年5月11日上午8时起至2005年5月12日下午4时(正常工作时间)前到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领取相关资料,2005年5月16日8:15时集中现场看样。
四、报名条件和要求:
1、企业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参加竞买的为本人的身份证与有效证件。
2、在报名时,须以有效转帐支票或者汇票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现金亦可,不计息)。竞买保证金交纳单位及帐号: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建行上虞市支行,银行帐号:330656435012269000000074。
3、本次拍卖不受理电话、邮寄等报名。
五、本次拍卖活动由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组织实施,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575-2129092。
六、上虞市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对本拍卖次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投诉电话:0575-2129097。
七、相关事项详见拍卖须知。
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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