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的类型有:
1、集体建设土地上建造的房屋;
2、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
3、各类农业园或者养老院的别墅;
4、部分二手房。
一、小产权房的类型有什么
小产权房的类型:
(1)在集体建设土地上建造的房屋:这些房屋大多是以农民集中上楼或搬迁安置的名义建造的。
(2)宅基地建成的房屋:此类房屋仅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购买。
(3)各种农业园区或养老院的别墅:这类房屋一旦发生纠纷,买受人无法得到赔偿,因为买卖合同无效。
(4)部分二手房:部分二手房交易未办理征地手续,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此类房屋买卖合同视为无效。
二、成都宅基地补偿标准
宅基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
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
(一)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补偿的相关费用: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征收补偿费和安置费的80%支付给承包户,20%补偿给村集体;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该费用全部支付给所有权人。
3、耕地开垦费;
4、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5、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补贴部分。
三、小产权房能否登记发证受保护
小产权房不能登记发证受保护。
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 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以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等可依法办理登记。因此,依法在农村建房的市民可持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然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则不予登记。也就是说,利用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在宅基地上开发建造的房屋即“小产权房”无法申请不动产权证书,这类房屋不得进行买卖、转让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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