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职未满,员工将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期未满,员工辞职一般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劳动合同期未满,员工辞职除和用人单位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未满需要支付相应的培训费用外,不需要承担法律后果.
员工提出离职通常有如下情况:
1.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
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若存在劳动纠纷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4.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职需要上交劳动合同吗
辞职不需要上交劳动合同,可以随意处置,而公司至少保存自己那份劳动合同文本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被公司辞退工资怎么算
劳动者被辞退的,工资按以下情形计算:
1.未支付的工资应当按实际应当支付的工资进行计算;
2.如果是经济补偿的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如果平均工资超过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计算。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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