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购屋契约更名的过程而言,根据所处的实际情况,需要按照针对性强的流程处理:
1.在预售登记之前:在此期间,倘若购买者有变更买方姓名或者增设买方的需求,办理的相关手续相较于预售登记之后要简便许多。
2.预售登记之后:若需新增买方与原有购买者存在直接亲属关系,则可以在预售契约上进行更名,办理此项业务时,必须提供经过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至于其他非亲属关系的情形,应当遵循预售转让的程序进行处理,具体操作步骤为:由原始购买者提出申请,撤销原先的合同备案,然后再重新签订新的购房契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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