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于不服从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可以通过跨省布控的方式进行强制执行。但在此过程中,法院需要与当地法院进行沟通,并请求协助。法院通过公安信息网络平台进行在线控制,根据被执行人的活动状况、事件难易度等对事件进行分类调查,将被执行人长期外出,活动场所难以确定等事件列入布局对象,只要出现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布局系统就可以随时发现下落。
法院对于不服从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可以通过跨省布控的方式进行强制执行。但在此过程中,法院需要与当地法院进行沟通,并请求协助。法院通过公安信息网络平台进行在线控制,根据被执行人的活动状况、事件难易度等对事件进行分类调查,将被执行人长期外出,活动场所难以确定等事件列入布局对象,只要出现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布局系统就可以随时发现下落。
【 素 材 】 被 执 行 人 活 动 范 围 难 确 定 , 法 院 跨 省 布 控 如 何 操 作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采取拘留、罚款、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对于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扣留、变卖抵缴的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措施。但是,如果被执行人的活动范围难以确定,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跨省布控的措施。跨省布控是指在被告住所地以外的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协助,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发出协助执行的文书,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将被告的财产交由其处理。如果被告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协助执行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因此,对于被执行人活动范围难以确定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跨省布控的措施,限制其活动范围,促使其履行协助执行的义务。
法院对于不服从判决的被执行人可以通过跨省布控进行强制执行,但需要与当地法院进行沟通并请求协助。法院可以通过公安信息网络平台进行在线控制,对被执行人进行分类调查,并列入布局对象。如果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对于活动范围难以确定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通过跨省布控的措施限制其活动范围,促使其履行协助执行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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