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可以作为争夺子女抚养权的依据。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主要原则如下:
1、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护子女合法权益;
2、哺乳期子女以哺乳期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按照双方协商优先的原则,不能达成协议的,以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为补充原则;
4、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与父母发生争执的,应当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
一般来说,家庭暴力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可以作为法官裁量权的依据。
有哪些书面材料可以作为家暴证据
1、家暴后写下的悔过书;
2、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4、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及鉴定书;
5、留存被打后的照片、录影等资料;
6、如果有目击证人的,还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全文5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