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精神病人打伤人要追究责任吗
有精神病人打伤人不一定要追究责任,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打伤人的,不要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打伤人的,要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打伤人的,要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二、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吗
精神病人是医学概念,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法律概念,在诉讼中,不能以医学概念替代法律概念。从法律规定来看,精神病人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何确定
精神病人的其监护人的确定规定:首先是配偶;其次是父母、子女;然后是其他近亲属;以上监护人都没有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全文7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