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的构成侵权吗
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的行为不算侵犯隐私权,属于是其它冒用身份证处罚,会根据具体案件定罪处罚。
侵害隐私权或者侵害隐私利益的责任构成,必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所适用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盗用身份证件罪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治安管理条例》对居民冒用他人身份证的处罚规定
1、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身份证的;
(2)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3)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2、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2)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全文6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