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了房产归对方,法院能查封吗
若在离婚手续最终完成之后,双方同意并签订了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且已履行了产权变更手续,那么针对这些房地产来说,当一方因债务纠纷被法院执行时,法院便无法对房屋进行查封。
除非该笔债务牵涉到了婚姻关系持续存在期间所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在此情形下,债权人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同时追究夫妇两人的法律责任,进而舍弃夫妻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那部分,用以清偿债权人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婚房男方全款加女方名如果离婚女方有权利分到房款吗
倘若在婚姻期间仅签署了一份关于财产权属分配的协议,协议中明确载明将某一方所持有的房地产转变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然而并未进行公证或者过户手续,则房地产所有人有权撤销其先前的决定,并且无需进行添加姓名的操作。
究其原因在于,尽管该协议被称为“婚内财产协议”,但是其内容实质上相当于赋予了另一方一定的财产权利,构成了一个赠与合同。
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针对不动产的赠与必须等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方能实现赠与行为,不然,赠与人是有撤销赠与的权力。
值得注意的是,经过公证程序的赠与合同,法律对此种情况下的撤销权则予以了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n(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n(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n(三)知识产权的收益;\n(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n(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n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全文89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