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收到取保申请时,会在三天之内递交给检察院,检察院应当在一周之内得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在取保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有:1.犯罪嫌疑人不得未经当地监督机关的允许就随意离开居住地2.犯罪嫌疑人在收到法院或检察院传唤时必须到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来3.犯罪嫌疑人不得以任何手段或是方法干预证人作证,同时也不能使用手段毁坏证据。
取保候审哪个部门有批准权
取保候审对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都有权批准。
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直接主动地采用取保候审;根据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所聘任的律师的申请或者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请,决定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公、检、法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后,由办案人员填写取保候审决定书和取保候审通知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由领导签发。再由承办人员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保证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告知其各自应当遵守的规定及承担的义务,违反规定和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并要求其出具保证书并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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