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实现有效的承诺, 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作出的; 2. 承诺必须在有效时间内作出; 3.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要实现有效的承诺,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作出的;
2.承诺必须在有效时间内作出;
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承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如果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承诺应按以下规定到达: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立即作出承诺;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格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的变更是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承 诺 的 内 容 有 什 么 要 求 ?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我想咨询一下承诺成立的必备要求。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那么,承诺成立的必备条件是什么呢?
首先,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这意味着,要约人不能代替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其次,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这意味着,要约人需要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并且受要约人需要作出承诺。第三,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这意味着,受要约人需要向要约人作出与要约内容一致的承诺。最后,如果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则承诺应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如果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则承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
综上所述,承诺成立的必备条件包括: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如果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则承诺应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如果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则承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
承诺成立的必备条件包括:1. 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作出的;2. 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立即作出承诺;3. 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在合理期限内到达;4.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5. 如果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则为新要约。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格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的,是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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