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证明开具的法律要求
申请居住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外来人口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收入,并持续工作满6个月以上;
2.外来人口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并可以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
3.外来人口在居住地在居住地连续就读的;
4.外来人口在居住地有缴纳社保,纳税满一年以上的。
二、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明需要的材料是:
1.申办居住证人的身份证或者护照;
2.本市合法居住证明;
3.在本地的连续社保证明资料;
4.在单位工作需要提供劳动合同,个体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5.本市居住证申请表。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三、居住证办理进度查询方法
1.电话查询
通过电话进行查询进度。拨打当地派出所的电话,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就可以查询,但是需要在工作日时间拨打。
2.去派出所查询
可以自己带着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去当地办理居住证的派出所进行查询,一般派出所周六周日会不上班,所以大家还是在工作日正常上班点去查询比较保险,免得白跑一次。
3.居住证官方网站查询
可以通过当地政府的居住证官方网站进行查询,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以及预留电话就可以查询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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