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是否仍然可以行使探视权
时间:2024-07-27 14:34:02 17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父母双方均有权合法行使对其子女的探视权利,此乃未直接承担抚养义务者根据法律法规享有的固有权益。

然而,若探视方在探望期间出现下述几种状况,其相应的探视权限将被暂时终止,待状况消除后方可重新启动探视进程:

(1)探望申请人本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之人或受到限制;

(2)探望申请人患上了严重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身体疾患,有可能导致其子女身体健康受到威胁;

(3)探望申请人在行使探视权利过程中对子女实施了侵犯行为或触犯了刑法法规,严重损害了子女的合法权益;

(4)探望申请人与子女之间的亲情关系已经严重恶化,子女明确表示拒绝接受探望;

(5)存在其他任何可能有害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不利因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全文4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离婚后是否仍然可以行使探视权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离婚后是否仍然可以行使探视权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