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借贷关系清偿以后,借条若没有归还欠款人,欠款人可以同借款人索回。还钱时要当场索回借条。若对方将借条遗失或一时找不到,则应让对方当场写下收据。借款还款有以下处理方法:
1、只打收条。
一定要让对方写清楚什么时间收到多少还款,以前的哪张欠条结清无效了。由于对方还拿着欠条,这收条一定保存好。
2、只拿回欠条。
一定要辨认清楚拿回的欠条是否是原件,是否是当初自己签字的那张。可能的话,让对方在该欠条上签字,写上欠款已归还,欠条作废,这张欠条也一定要保存好。
一、写借条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首先,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其次,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
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当事人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还有,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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