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小雪案发时尚未成年,且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犯罪情节轻微,本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近日,在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悬挂国徽的宣告室内,检察官对涉罪未成年人小雪进行了不起诉宣告。
在专门的司法场所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不起诉宣告,为的是让他们感受司法的仪式感和严肃性。无论是不公开听证、宣告,还是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上海检察机关在对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化保护方面,始终进行着不遗余力的探索与实践。
不公开听证:审查过程看得见
修改后刑诉法实施后,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公开宣告,这一司法化审查机制成为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的新鲜事物。为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上海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采取不公开听证机制,由承办检察官居中听取涉案当事人、侦查机关、辩护律师等各方意见,但不允许与案件无关的人员旁听。
去年3月,未成年人小雨和他人合谋,利用担任收银员的便利盗走了6000元钱,后全额退赃。嘉定区检察院在审查时了解到,关于小雨等人的行为是职务侵占罪还是盗窃罪、是否需要逮捕,辩护律师有不同意见。
为此,该院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在听取各方意见后,最终认定小雨等人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由于涉案数额未达到该罪的起刑点,该院依法对小雨等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为确保在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参与听证程序并充分表达意见,长宁、杨浦、嘉定等区检察院还采用了赴看守所或运用远程视频讯问系统进行听证的方式。去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已进行审查逮捕当面听证35人,对29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犯罪记录封存:为回归社会扫去障碍
王检察官,我需要你们的帮助,请及时回复。今年6月,青浦区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收到一条微信。
原来,发信人小勇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宣告缓刑,之后在找工作时被公司查询到犯罪记录,拒绝与其签劳务合同。小勇感到非常沮丧,于是向检察官寻求帮助。
该院在了解情况后,认为小勇符合犯罪记录封存的法定条件,有关部门出具其犯罪记录已经违法,遂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为小勇封存犯罪记录,得到对方的采纳。不久后,在检察官的鼓励与帮助下,小勇终于找到了工作。
上海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实施封存始于2004年。封存后,由专人对卷宗进行严格的保密管理,未经司法机关同意,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借阅、摘抄、复制,并不得出具犯罪证明。
上述做法被吸收进了修改后刑诉法。目前,上海检察机关已对检察阶段产生或由检察机关保管的未成年人不起诉和犯罪记录全部予以封存。同时,重点监督纠正相关单位可能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行为,去年以来已纠正14次。
权利保护:观护体系全覆盖
上海浦东去年发生一起抢劫案,两名不满16岁的少年由于是初犯、偶犯、抢劫未遂,检察官作出了定性:无逮捕必要。
然而,两名三无少年(在沪无监护人、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在上海缺乏帮教条件,因未满16岁又不适宜送至上海的观护基地进行观护,检察官即与原籍地检察院取得联系,商议开展跨省帮教,得到对方大力支持。两名少年被纳入原籍地的观护体系,浦东检察院定期实地考察。3个月考察期到了,原籍地检察院制作观护情况报告:异地考察帮教顺利通过。
据悉,上海积极依托社会力量,建立非羁押未成年涉罪人员的诉讼权利保护机构,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建有18个观护总站、240个观护点、58个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实现了观护体系的全市覆盖。
上海检察机关还推动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全部建立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职律师队伍,确保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涉罪未成年人均能够得到专业化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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