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批准的招商、拍卖、租赁征地政策。
2。我处通知区规划分局测绘院放线,确定具体位置和亩数。
3。村委会、村长应当对小区内的实际地上作物、构筑物、附属设施、临时设施、水产养殖、花卉苗木等进行逐一清查。(1998)24号文《鄞县中心区征地政策若干规定》适用于影响生产生活的有关设施的分流和新建补偿。然后填写清单或签订补偿协议到相关村,村里会出具收讫证明。资金到位后,村里会将资金逐一发放到户或设施上进行支付。5。村政策办理完毕后,施工单位方可进场施工。二是城市规划道路、公共设施等建设项目的土地政策处理。如:城投公司路桥工程、水利局城防工程、建设局给排水工程、热电厂热管安装工程等,供电局变电站建设、高压线杆工程等土地指标正在审批中,但为了不影响建设进度,要先与村里落实政策处理,方便建设单位地质钻探和设计,土地审批后进入施工现场。按照种植农作物的效益标准,每亩每年向有关村和单位支付1000元,直至土地复垦或征用。四、资金拨付填写补偿清单或签订补偿协议后,由村里签字盖章,由本所经办人签发发票,报部门负责人审核,付款前报主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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