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处理的原则为:
1、坚持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的原则,医疗纠纷不同于医疗事故,不以鉴定为前提。
2、医患双方地位平等原则,我国民法中规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坚持过错原则,双方当事人依照其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诉讼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起诉—第一次开庭(质证病历)--委托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司法鉴定—再次开庭—判决--(不服)上诉,
2、医疗鉴定流程:
医患共同向市医鉴会提起(或委托鉴定)--受理—交费—提交陈述书等材料—查看专家名录—选出需回避的专家—专家随机编号—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患医各陈述15分钟—退庭—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不服)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通过上述文章,我们了解到,对于医生避免医疗纠纷的方法这个问题,作为医生一定要加强责任心,不徇私情,严于利己。而对于我们来说,也应该提高法律意识,当发生医疗纠纷时,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合理的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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