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依据具体情境作深入剖析,通常情况下,此类损伤可被评定为轻微伤害案件。当中,外侧半月板二度损伤,便符合轻微伤害的定义。而关于法律医学鉴定中有关轻微伤害的评价标准,则是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范执行。
在该标准中,轻微伤一级的定义如下所示:
a)四肢任意一个主要关节的功能丧失超过25%以上。
b)脊柱每节段的压缩性骨折超越其总体高度1/3以上;或者,脊柱有两节或以上的椎体出现骨折;亦或者,有三处及以上的横突、棘突或椎弓发生骨折。
c)膝关节韧带断裂并伴随着半月板破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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