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按揭还完应在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登记机关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印制编号,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在登记证中,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和预告登记证也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监督下印制。房屋所有权证书应当发给权利人。房地产登记由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因此,应持有效身份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缴纳相关费用,领取房地产证。
办理房屋按揭贷款的流程
1、什么是房屋按揭贷款?
住房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所谓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贷保证人在按揭人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
2、按揭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4)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我行或我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5)规定的其他条件。
3、房屋按揭贷款额度是多少?
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数额,不高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或实际购房费用总额的80%(以二者低者为准)。
4、房屋按揭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答:主要有四个步骤,
(1)申请:借款人持以下证明文件到贷款经办网点填写申请表:*有效身份证件;
*婚姻状况证明;
*质押、抵押证明文件,以保证人提供担保的,须有担保证明文件。
(2)银行审贷:银行对借款人担保、信用等情况进行调查,按程序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借款人。
(3)签约:借款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办理以下手续:
*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
*办理公证、保险、抵(质)押登记等手续。
(4)发放贷款:招行在借款人办妥相关手续后,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个人账户并根据借款人的委托将贷款划付相关的收款方账户。
由于开发商会指定银行办理按揭,因此实际做贷时,所需时间不长,一般半天就够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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