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市消委会处理了一起因丰胸美容而引起的消费纠纷。经调解,消费者张女士获得4.5万元的退款。这是市消委会近年来受理的获赔金额较大的案件。
消费者张女士投诉称:她于2008年初开始到市区某美容美体中心进行丰胸美容治疗,当时该美容院有关人员承诺能达到满意效果。于是她购买了该美容中心的产品并接受丰胸服务,但在陆续花了近7万元后,张女士觉得完全没有什么改变,为此要求退款。但美容院称,张女士使用产品后丰胸效果不明显,主要是其自身乳腺疾病方面的原因导致该产品不适合其体质,并建议她改用其他丰胸产品。张女士害怕又是一个无底洞,于是拒绝了美容院的建议,并要求美容院履行承诺退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张女士便投诉到市消委会。
经市消委会多次协商和调解,最后美容院退还了张女士4.5万元。对此,张女士表示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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