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但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会判离吗?离婚律师案例解读
李晓娟律师在杭州接待、办理的离婚案件,当事人普遍反映的就是离婚难的问题。有些是已经经历过一起起诉离婚,但是没有判离的情况。他们比较关注的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我没有其他证据,会判离吗?
我们就和杭州离婚律师一起,通过2021年12月28日的这个判例,看一下对于没有感情破裂证据,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案件,法官的裁判态度。
小红与小明为夫妻,婚后育有一女,现已成婚自己独立生活。由于小明家重男轻女,所以小明经常对小红实施家暴,打的小红满头是包、鼻青脸肿。从结婚到现在,小明从不管家里的任何事情,家里经济等一切事物全由小红承担,小明经常深更半夜回家,私生活混乱,与小红夫妻感情名存实亡,已分居6年之久。
现小红提出离婚,请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小红提交的证据有双方结婚证和第一起诉离婚的判决书。
小明刘某辩称,我不同意离婚,小红一身病,我得照顾小红。小红写的起诉状都是胡说。
法院认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案中,小红、小明虽系自主结婚,小红曾于2021年1月6日向本院提出离婚诉讼,被判决驳回后双方婚姻关系仍未改善,现小红再次起诉离婚。婚后小红已经两次提起离婚诉讼,足以说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因此,对于小红主张的离婚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由此可见,法院一般会将二次起诉离婚,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所以,如果您想离婚而对方不想离婚,不要怕,交给法律程序和时间,总能离得掉的。
一、第三次离婚起诉时间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第三次不会不判离。如果第三次还是不判离,需要等判决生效后6个月再次起诉
第三次起诉离婚不能是判定能否离婚成功的决定因素,而是要看婚姻中是否满足可以起诉离婚的条件,如果条件允许就可以离婚成功,否则就算是一百次起诉,不满足离婚条件的话,法院也是不会判离婚的,下面为大家展示起诉离婚的必要条件。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认定标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民法典》对不准予离婚的条件规定有下面两条: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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