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发生劳动争议应该先行仲裁
问:垫江县桂溪镇南新街凤山百货市场邬方贤:2003年,我妻子在一家砖厂上班时,被严重烧伤。当时砖厂承包人承诺要妥善安置,所以我们也没有进行工伤认定。但后来承包人破产无力赔偿,砖厂的股东又拒绝赔偿。请问:我能否直接向法院起诉砖厂股东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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