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无论事大事小都想避免法律风险,以合同的书面形式来约束双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但是签订合同并非是万无一失的,合同生效才具有法律效力,而对于签订的无效合同,合同内容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签订的手段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签订合同的当事人都是可以直接找到合同对方当事人协商主张权利的。
《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百零八条
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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