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10岁的杭杭补课后不慎掉进了省机研所的一个配电房惨遭电击,受到重创。虽经紧急治疗,孩子的性命保住了,但右上肢却被截肢。
多次交涉未果后,杭杭的父母一纸诉状将教室的出租人省机研所以及合肥供电公司、新航英语培训学校三家单位告上法庭。
回放
配电房内传出惨叫声
杭杭是科大附小的学生。去年9月21日下午,他到合肥市美的阳光大厦内的新航英语培训学校补习。16时10分课程结束后,小杭杭和部分同学留在学校向老师询问一些问题。当时,杭杭的母亲已经赶到学校,准备接孩子回家。
杭杭问完问题后,告诉母亲他要去厕所,母亲便在培训学校里继续等着。可能是孩子天性好动,原本要上厕所的杭杭进入了学校所在小区内的一个配电房,又爬上了配电房中间的隔离墙,不幸的是,杭杭突然从墙头摔下来,跌到变压器上,随即夹在了变压器与隔离墙中间的狭小空间里。顿时,撕心裂肺的哭声从配电房内传出来。
消防官兵闻讯赶到现场,切断电源,才将小杭杭抱出来,送到医院。
孩子当时口角流血,肚子附近的衣物已破碎,右小臂几乎成了黑炭,当时已一句话都不能说。杭杭母亲伤心地回忆。
经过一段时间的住院治疗,杭杭虽脱离了危险,但整个右手臂却被截肢。
庭审
被告三单位都称无责
原本活蹦乱跳的孩子,转眼成了重症病人,并落下三级伤残。杭杭的亲人觉得不理解,连接多条高压电线的变压器所在的房间不仅门窗损坏,而且连一处警示牌都没有。
于是,他们将教室的出租人省机研所、合肥市供电公司、新航培训学校一并告到法院,索赔各种损失195万余元。
7月10日,该案在蜀山区法院开庭。
第一被告机研所辩称,配电房已做到与外界隔离,他们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事故主要原因是小杭杭玩耍攀爬配电房,次要原因系新航学校选址不当。
被告合肥供电公司辩称,供电公司非肇事变压器的产权人和管理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新航学校辩称,原告是在该校补习结束后,不慎跌落配电房受伤的,新航学校并不知道该建筑系配电房,因而无法预见其高度危险性,新航学校在本案中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结果
三被告按责任来赔钱
法院审理认为,机研所作为配电房内电力设施的产权单位,负有对电力设施安全管理、设置警示标志、向公众明示危险性的义务,因此应对原告的损害结果承担50%的责任。
新航学校选址时选择了高压架空输电线路附近这个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甚至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且未尽到对学生安全管理和教育的义务,因此应承担30%的责任。
供电公司与机研所签订的《高压供用电合同》明文规定了其负有对机研所管理、维护用电设施的监督、指导义务,因此其应承担10%的责任。
法院认为,杭杭的母亲在其放学后应对其履行监护责任,因怠于监护自行承担10%的责任。
据此,法院依法审查原告的诉讼请求,认为其中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的金额总计96万余元,遂判决机研所、新航学校、市供电公司分别按照50%、30%和1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此案目前尚处在上诉期。
9岁男孩在母亲身边被绑走劫匪戴头套开车逃离
爸爸咋还不来呢我的作业还没做呢!小亮(化名)站在刑警大队办公室内,焦急等着父母来接他。
9日下午4时20分许,四平市梨树县小城子镇围子村,9岁的小亮在放学回家途中被两名戴头套男子绑架,绑匪两次打电话向小亮家人索要赎金。梨树县警方接警后,仅用4个小时便侦破此案,被绑架的小亮毫发无损。
绑架
戴头套男子抱起9岁男孩塞进车内
9日下午4时许,四平市梨树县小城子镇围子村小学放学了,三年级的小亮第一个冲出教室,奔向学校大门外等着接他的母亲李某。
李某家住围子村二组,离学校有几公里的路程,由于刚刚下完雪,天气很冷,李某特意给小亮带了一件衣服。她把衣服给儿子穿上后,母子俩并排往家走。
下午4时20分许,两人身后突然驶过来一辆轿车,停在了两人面前。轿车上跳下来一名戴着头套的男子,直奔小亮而去。男子一把抱起小亮,将他塞进车内。轿车的驾驶员也戴着头套儿,见同伴将小亮劫持到车上,他加大油门,迅速驶离了现场。
突如其来的状况令李某措手不及,等她反应过来,轿车已经开远了,还我儿子,还我儿子李某大喊着在后面狂追
虽然李某没有看清楚劫持儿子那两名男子的体貌特征,但她看清了那辆轿车—白色无牌照夏利车,她立即打电话报警。
敲诈
10万块钱没有是吧,两万也行!
报警后,李某跑回家,此时,丈夫和家人已经得知消息,孩子到底是咋被绑架的,快说家人急坏了。
这时,李某的手机响了,电话那端传来一名男子低沉的声音,想要回孩子,马上准备10万块钱李某当时就吓哭了,她和丈夫生活在农村,上哪儿一下子凑够这10万块钱呢。
过了不长时间,李某的电话又响了,还是那个手机号,10万块钱没有是吧,两万也行!随后对方又挂断电话。
侦破
刑警大队出动全部警力4小时内抓获俩嫌疑人
这时,小城子派出所的民警赶到,安慰受害者要相信警方的破案能力,同时向上级领导做了汇报。相关领导指示确保人质安全、尽快破案。
随即,梨树县公安局抽调刑警大队全部警力成立了专案组,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及调查走访。四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杨维林,公安局副局长朱君等领导坐镇梨树县公安局指挥案件侦破工作。
晚上7时50分许,专案组侦查人员发现作案车辆正在从梨树县城开往孤家子镇的路上,马上分多个抓捕小组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围追堵截。
晚上8时10分许,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民警的配合下,在梨树镇至孤家子镇之间的泉眼沟村路上,将两名涉嫌绑架、敲诈勒索的嫌疑人轿车逼停,当场抓获两名嫌疑人,解救出被绑架的9岁男孩小亮。小亮没有受伤,警方在嫌疑人的轿车上发现了头套、匕首等作案工具。
此时,离案发还不到4个小时。
交代
因身上无钱绑架敲诈邻居家男孩
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为霍某和纪某。霍某,29岁,梨树县小城子镇居民,无业,2006年曾因敲诈勒索被沈阳市警方拘役6个月,缓期6个月执行;纪某,16岁,梨树县郭家店镇人,无业。
据了解,霍某以前做过跑线车司机,跑的线路就是梨树县到郭家店的线路,而纪某经常坐他的车,时间长了,两人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事发当天,二人驾车在梨树县城内准备给轿车换雪地胎,但手里没那么多钱,雪地胎没换上。两人本想找一份工作赚点钱,但找了几份工作也没有中意的。而且,霍某买楼后还欠了不少债,纪某的父亲生病,也需要很多钱,于是,囊中羞涩的二人临时起意,在县城里买了头套、匕首等作案工具,准备绑架霍某老家后院邻居李某的孩子小亮敲诈些钱财。
二人交代,霍某与李某家有一些小矛盾,绑架小亮既可以吓唬对方,还能敲诈一些钱财。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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