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治安调解程序规定有哪些
公安机关治安调解程序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安机关在调解治安案件时,必须依据事实,收集证据并查明事实真相。
2.当事人有权亲自参与调解,也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人员代为参与。
3.若选择委托他人,当事人需向公安机关提交明确的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权限。
4.对于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调解时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到场。
5.当治安案件调解达成协议时,必须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制作《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都需要在协议书上签名,并认真履行调解协议。
6.对于满足特定条件的治安案件,如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责任明确且双方当事人同意现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现场调解,并制作《治安案件现场调解协议书》。
7.若调解达成协议并得到履行,公安机关将不予处罚;若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未得到履行,公安机关将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进行处罚。
二、治安调解程序的基本原则
1.治安调解程序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为公正、公平、自愿和合法。
2.在调解过程中,公安机关必须公正、公平地对待双方当事人,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3.调解应当基于双方自愿,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调解。
4.调解过程及结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原则。
三、治安调解程序的实施步骤
治安调解程序的实施步骤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公安机关在接到治安案件后,会进行初步调查,收集证据并查明事实。
2.公安机关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参与调解,并明确调解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在调解过程中,公安机关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调解。
4.若调解达成协议,公安机关会制作调解协议书,并要求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5.公安机关会监督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若调解协议得到履行,则案件终结;若调解协议未得到履行,公安机关将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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