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构成间接正犯。
教唆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和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属于间接正犯,以被教唆的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所犯罪行定罪处罚,而被教唆者因无刑事责任能力而不构成犯罪,是教唆犯的工具。
教唆限制行为能力人,则未必是都是间接正犯。教唆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之外的犯罪,属于间接正犯;教唆已满16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则属于共同犯罪。
一、教唆犯和帮助犯的区别
(一)教唆犯是以罪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来确立的,所谓教唆犯就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帮助犯是“正犯”、“实行犯”的对称,指共同犯罪中没有直接参与犯罪的实行行为,而是向实行犯提供帮助,使其便于实施犯罪,或者促使其完成犯罪的人。
(二)教唆和帮助的行为,有的时候可能成为共犯,间接正犯如教唆未满10岁的孩子去盗窃。教唆犯可能是主犯,也可能是从犯,具体的要看案件情形判断。在刑法分则里,有些帮助教唆的行为本身就构成犯罪。如传授犯罪方法罪,本身就是教唆的行为。
教唆犯包括这两类人:故意地引起他人实行犯罪意图的人以及教唆他人犯罪的人。而帮助犯是共同犯罪分类的一种,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二、强奸罪的主体可以是女性吗
妇女不能独立构成强奸罪的主体,只是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的教唆或帮助犯,但妇女不可能在强奸的共同犯罪中以实行犯的身份参与共同犯罪。
也就是说,妇女虽然不能单独构成强奸罪,但可以在共犯的场合,作为帮助犯、教唆犯等参加到强奸行为,也可以成为间接正犯与共同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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