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购公司的股东会决议的范文
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XX有限公司于二○○六年月日在召开临时股东会。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表)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100%的股权。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一致同意XX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的全部股权,具体而言:
(1)同意本公司股东XX将其持有本公司的65.305%的股权转让给XX有限公司;
(2)同意本公司股东XX将其持有本公司的4.535%的股权转让给XX有限公司;
(3)同意本公司股东XX将其持有本公司的0.11%的股权转让给XX食品有限公司;
(4)同意本公司股东XX将其持有本公司的0.05%的股权转让给XX有限公司;
(5)同意本公司股东XX将其持有本公司的30%的股权转让给XX食品有限公司;
(6)同意本公司向相关外资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本公司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的相关手续。
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字:
二、股东会决议的内容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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