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财产分配会少吗
通常而言,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的财产分配主要关注的焦点在于婚前个人所得资产以及婚后共同创造之财富。
若财产在婚前已由当事人所有,则离婚后将继续保留其权属;而若是在婚姻期间所得的共有财产,依法一般平均分配给双方。
当涉及到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所需缴纳的抚养费用问题时,在实际操作层面上,这样并不构成财产分割的基本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对此亦有所规定。
因此,最终的财产分割结论可能仍需根据具体情形,交由法庭做出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如果房子在别人名下,月供每月自己还,离婚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假如涉案房产登记在第三人的名下,但是婚后由配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逐月承担按揭付款责任,在此种情况下,离婚诉讼中,该房产并不享有被立即认定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待遇。
已经付出的按揭款项或许可以被当作若干夫妻共有的资产看待,尤其当这种付款是利用了夫妻俩的共同收入完成的。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应依据现行当地法律以及各方所能出示的有效证据予以界定。
我们强烈建议您在着手迈向离婚之前先征询专业律师,以便明确这方面的权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n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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