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缓冲期是30天。离婚冷静期是指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时,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则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的结果是确定当事人的离婚意愿是否真实,决定是否继续或者终结离婚登记程序。当事人冷静思考后,如果确系自愿离婚的,就继续进行离婚登记程序,办理出具离婚证,终结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提出撤回离婚申请,就否定了两愿离婚登记的要件,因而终结登记离婚的程序,当事人的婚姻关系继续存续,或共同生活,或提出诉讼离婚。
离婚财产纠纷上诉期是多久
一般情况是1年,不要超过时间的,离婚后的财产纠纷诉讼时效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来看,不同情况的诉讼时效有所不同。我国法律有关明文规定的几种情况主要为:
(一)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其诉讼时效为两年;
(二)漏分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的,其诉讼时效为两年;
(三)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诉讼时效为协议离婚后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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