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立案追诉:
1、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累计5000元以上;
2、组织三人以上赌博,累计赌资5万元以上;
3、组织三人以上赌博,累计赌博20人以上;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国赌博,从中收取回扣和介绍费;
5、其他聚众赌博要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多少金额构成赌博罪
数额达到五万元或者抽渔利累计达到五千元的构成赌博罪,或者参赌人数超过三人的,并且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涉嫌成立赌博罪。但是如果参赌人数在20人以上的,不考虑其赌资数额都可以认定赌博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全文5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