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母亲去世,小孩和外公分母亲遗产可以多分吗
关于已故母亲的财产分割事宜,具体内容如下所述:首先,需理清并划分为婚姻期间产生的共有财产,其次在此基础上甄别出母亲的私人财产部分。
在确认了所有属于母亲的财产之后,依据法律规定,其直接继承人可以依法享有继承权,包括其父母及子女在内的继承顺序人人平等。
在财产继承正式启动以后,将依次优先考虑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中进行分配,而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不会参与此环节的继承。
若现场无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在场,则该权益将自动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行使继承权利。
再次,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同一顺位的多个继承人对于继承的财产份额,原则上应维持公平对待,亦即平等共享。
最后,针对那些在生活中处于特殊困境且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我们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务必给予适当照拂与关怀。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未分割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没有完成遗产分配之前,相关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而是属于继承人之间的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细致规定,被单方面传承的遗产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前提条件是非有特殊声明表明只归一方财产所有的情况下。
当这些继承行为刚刚发生,尚未进行遗产的分割时,它们仍然被视为继承人集体的共有财产,而非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只有在遗产经由法定程序顺利进行了分割之后,它们才会被确认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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